兴隆山村美丽乡村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重发公告-1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兴隆山村美丽乡村亮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兴隆山村美丽乡村亮化项目
2. 项目编号:BXMZJ20180702
3. 预算资金:约58.8万元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项目内容:按照2018年美丽乡村计划,为兴隆山村采购210盏(景观灯)
6.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商定
7. 项目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8. 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独立法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4)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照明器材、路灯销售、生产及安装或市政工程或道路照明等相关经营范围;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非法人代表到场的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4. 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
5. 非法人代表到场的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
六、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不分品目)1.17万元整
缴纳方式及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评委会审定。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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